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此文章帮助了42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公民。一般包括非婚生育、不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生育数量及有关程序规定的生育。《甘肃省人口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1、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

2、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

4、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

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为:分别以当事人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1、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

2、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

3、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社会抚养费;

4、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

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应当征收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加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缴纳社会抚养费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本人亲自来缴纳(做笔录及签字盖章)

(二)、缴纳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三)、如果还未办理结婚证的,须由村提供婚育证明。

(四)、缴纳完社会抚养费后,须交收据发票复印件一份。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子女抚养费相关咨询

子女抚养费相关资讯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子女抚养费相关文书

子女抚养费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