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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哪些人可能构成重婚罪?

此文章帮助了46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重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给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及其子女造成伤害,而且侵犯了我国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给夫妻、给家庭、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一)在刑事上,重婚损害了国家登记机关婚姻登记的公信力,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立法原则,因而应受刑律的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在民事上,重婚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不受法律保护,为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哪些人可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明知故犯,当然是重婚行为,要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即使属上当受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此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也是重婚,同样形成了前婚和后婚重叠的重婚事实,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同样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律原则,属无效婚姻,应当撤销。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重婚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婚姻法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的权利。对于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的问题,有一点值得注意,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不能立即另行结婚,因为在上诉期间,离婚判决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此时结婚将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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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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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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