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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夫妻义务能起诉离婚吗,离婚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此文章帮助了102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未尽夫妻义务能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条规定是倡导性的规定,是道德原则。《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依据其他法定条款和《婚姻法》第四条合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有辩论的权利。

(2)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4)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7)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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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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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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