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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义务有哪些,保护义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856人  作者:大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义务有哪些

所谓管教,是指父母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要求,采用正确、适当的方法,对子女加以必要的管理、约束,使他们在思想上、品德上得以健康成长。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至第20条对父母的管教义务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法律赋予父母管教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未成年子女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

二、父母对子女的保护义务有哪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是指父母应防范和排除来自自然界或他人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或财产权益的非法侵害,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本身不得危害子女的人身安全,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婚姻法第21条第4款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其中溺婴不仅仅是指父母用水溺杀自己的婴孩,父母杀死自己的婴儿的行为都属于溺婴。而弃婴是指父母对自己的婴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溺婴和弃婴都是侵犯婴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违法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溺婴构成杀人罪,弃婴可能构成遗弃罪,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

2、父母有义务防止和排除来自外界的侵害,当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父母为其法定代理人,有义务保护子女,使其免受伤害,保障子女的安全和健康;并有权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当未成年子女被人拐骗、脱离家庭或监护人时,父母有权要求归还子女,并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拐骗者的刑事责任。

大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此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是被准许的,但前提是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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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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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虎律师
王传虎律师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大案要案指导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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