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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争取抚养子女的离婚证据

此文章帮助了48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证明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共同财产证据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例如:

(一)证明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三)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四)证明有机动车的,应提交车辆行驶证;

(五)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六)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七)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二、争取抚养子女的离婚证据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

(一)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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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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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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