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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怎么防范被转移?

此文章帮助了57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怎么防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

1、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2、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3、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4、先下手为强。这也是一种办法,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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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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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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