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宜兴婚姻律师  >  离婚办理  >  离婚手续  >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能更改吗?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能更改吗?

此文章帮助了488人  作者:宜兴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出具: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出具;

(1)本人的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如果当事人有不予离婚登记情形或者不具备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件、作出虚假声明、由他人冒名顶替或单方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离婚协议能更改吗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宜兴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到哪起诉离婚?一般是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这个住所地法院,首先指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对方目前的住址不一样,且对方已经在目前这个住址连续住了1年以上,目前的这个住址就是法律上讲的经常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您就要到这个住址的法院去起诉离婚了。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宜兴婚姻律师推荐

宜兴婚姻律师
宜兴婚姻律师宜兴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宜兴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宜兴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

离婚手续相关咨询

离婚手续相关资讯

宜兴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宜兴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手续相关文书

离婚手续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