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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此文章帮助了98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答案是未必一定判决离婚。缺席审理,仍需要原告提供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原告仅仅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法院仍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而被告缺席,法院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进而判决离婚。如果被告提交了答辩意见而拒不到庭的,缺席审判时要参考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判决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基于男或女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而终止。离婚分为登记离婚和判决离婚。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男或女任何一方都可以与他人再婚。如果男方与他人再婚,女方以感情未破裂为由,申请对离婚案件的再审已失去任何意义,因为男方与他人的婚姻不可能强行解除,所以法律不允许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男或女任何一方都没有与他人再婚的,如果双方感情确未完全破裂的话,法律也给双方提供了救济渠道。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因此,一方以感情未破裂为由,申请对离婚判决进行再审也没有任何意义。

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不服,也没有必要申请对离婚判决再审。例如,法院判决将独生子交给男方抚养,由女方负担抚养费。在判决生效后,女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因此没有必要对原判决申请再审。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例如,离婚判决将一方的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当事人可以就该部分判决申请再审。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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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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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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