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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婚姻算不算重婚,网络婚姻有什么危害

此文章帮助了49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网络婚姻算不算重婚

网络婚姻的行为到底算不算“重婚”?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对“重婚”的定义,如果网络婚姻没有从虚拟的网络演化到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情或非法同居,网络婚姻并不具备“重婚”的实质性认定。因此,网络婚姻因其虚拟性逍遥在“重婚”的罪名之外。

但事实上,虚拟网络并不虚化,网络婚姻已逐渐成为婚姻的“冷面杀手”,沉迷于网络婚姻的一方相当于道义上的“红杏出墙”,当事人已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规定。另外,因“网络婚姻”的过错方将夫妻共有经济财产花费在“网络婚姻”的开销上,并有“家庭冷暴力”倾向,在客观上、主观上导致了无过错方的损害,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事实侵权,因此,在法院判定离婚时应该给无过错方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于仅仅是一方当事人发生网络婚姻的这种情况,网络婚姻现在还只能作为婚姻感情破裂的原因,无法上升到“重婚”的罪名。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忠实”的内涵很难界定,案子常常到后来只能不了了之。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即已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的批复》规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行为。而这种建立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法律婚姻),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的重婚(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无论是法律婚姻还是事实婚姻,都是指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行为,而不包括互联网上的虚拟的行为。

由此看来,网络虚拟婚姻并没有构成重婚罪。因为在互联网上“结婚”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到实际生活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尽管有时候网络虚拟婚姻也满足我国婚姻法中婚姻成立的实质条件,但由于网络虚拟婚姻缺少现实的婚姻登记,因而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是有效的婚姻,网络虚拟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也并没有构成重婚罪。

二、网络婚姻有什么危害

虽然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构成重婚罪,但现实中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现实生活中有配偶仍与之在网络上“结婚”的行为,仍然是不道德的,在一定程度上也背叛了现实中的夫妻感情。我国《婚姻法》中关于过错方的规定,不能单纯地以具有婚外性行为或与他人同居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有过错,“网络婚姻”也应当视为夫妻一方有过错的一种情况。因为夫妻双方在缔造婚姻的时候,双方都对这个婚姻有所期待,希望在精神上互相抚藯,在经济上互相扶持。如果哪一方破坏了,即使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承担什么责任,但起码应当将其认定为过错方。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重婚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婚姻法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的权利。对于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的问题,有一点值得注意,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不能立即另行结婚,因为在上诉期间,离婚判决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此时结婚将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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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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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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