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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此文章帮助了554人  作者:徐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二、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11、12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徐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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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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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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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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