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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结婚的资格条件,申请办理登记结婚提交的资料

此文章帮助了67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申请登记结婚的资格条件

申办对象资格如下: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为依据)。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二、申请办理登记结婚提交的资料

申请办理登记结婚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户藉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6)、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1至5项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户口薄,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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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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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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