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宁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探望权  >  离婚后被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对方的探望权能否取消

离婚后被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对方的探望权能否取消

此文章帮助了1034人  作者:南宁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被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该如何解决?

探望权制度是2001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思念子女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也能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不因家庭的破碎而变化,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还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

二、对方的探望权能否取消

对方提出要见小孩的要求是没有办法拒绝的,探望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有过分的行为可以报警,自己是不能决定不让对方探视孩子的,中止探望权要由法院来判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中止探望权要由法院来判定,探望权不能被其他人取消或中止。

南宁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纠纷中,抚养孩子是案件争议的一个焦点,一般双方当事人当庭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进行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而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会忘记提及探望权的问题。想提醒网友的是,当法院审理即将结束,证据不利的一方应该主张孩子的探望权,以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宁婚姻律师推荐

南宁婚姻律师
南宁婚姻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南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南宁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探望权相关咨询

探望权相关资讯

南宁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南宁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探望权相关文书

探望权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离婚探视权制度,新婚姻法探望权规定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