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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程序如何办理,结婚婚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

此文章帮助了68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结婚程序如何办理

结婚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

法定程序

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4、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二、结婚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

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4)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户口薄,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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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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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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