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行为怎么认定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某成员对本家庭内另一成员所实施的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其实施手段上具有多样性:如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暴力强迫对方从事性行为,以暴力将对方逐出家门,以暴力强迫对方就范等。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也应纳入家庭暴力的范围。
1、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二、如何解决家庭暴力
1、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2、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3、如果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4、如果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你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