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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奖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47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彩票奖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你和他在财产方面没有特殊的约定,所以彩票中的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另外,下面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对彩票中奖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解答。彩票中奖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因此,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的情形

新婚姻法仍坚持以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同时允许和尊重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增加个人特有财产的内容,完善了夫妻财产制,进一步规范了夫妻财产关系,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做出具体规定。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以下是几种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情形一: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二人仍为夫妻。

在此情况下,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及任何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因此债务为共同债务,故执行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均无异议,但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甚至另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则存在一些不同观点。但笔者认为,首先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其次二人对此都是无限责任,全部清偿完毕后责任方消除,在清偿的过程中,只要是合法财产,不分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都应用于偿债。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情形二: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二人已离婚。

在此情况下,仍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及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只意味着二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债务并不因此而消亡。一些夫妻在离婚时将财产分给一方,债务却推给另一方,或将债务进行平均分割后只履行自己负担的部分,在执行其财产时拿着离婚的裁判文书以对抗债权人。孰不知离婚的裁判文书中对于债务的分担只能理解为对总体债务从内部对二人的承担比例进行了分割,对外不能产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再依上文所述,在执行完毕共同财产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任何一方均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当然,如果一方超出该比例承担了债务,其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情形三: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前,现二人为夫妻。

在此情况下,仍可执行双方的共同财产、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及有区别的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二人婚姻关系的建立导致财产发生混同,不可能完全将各自的份额进行分离,故执行共同财产及债务人个人的财产均无异议,但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则存在不同情况。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该个人债务系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另一方也有连带清偿义务,执行其个人财产亦属应当;反之,则不应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情形四:债务形成时间为婚前,现二人已离婚。

在此情况下,应区分此笔债务的具体用途,如系用于二人婚姻共同生活,则此债务确定为共同债务应由二人承担,应执行二人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如不能证明,则只能按执行依据中列明的债务人进行执行。债权人对此应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涉及到审判及执行诸多环节,这类案件能否顺利、正确的执行,关系到债权人的实体权益能否实现、社会公信力的建立及法律的权威,故严格把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坚决进行强制执行,不仅有力的打击了逃债者,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体现法律的权威,必将对和谐社会的建立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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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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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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