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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给多少

此文章帮助了212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夫妻离婚后,孩子应归谁抚养?孩子归跟谁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及最高院在1993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确定子女归属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1、法院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抚养费具体给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的解答。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比如具体到夫妻一方财产的清算,有时会遇到财产转移的情况,势必会造成以后孩子生活费的索要及给付困难,这就需要当事人具备专业的知识。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是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这样会对自己大有裨益,更是对孩子的负责。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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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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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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