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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手续,出国未定居人员如何办理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839人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涉外婚姻法律法规关于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的规定。

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重要机密的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手续,出国未定居人员如何办理离婚?

(一)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手续如何办理?

一方为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内,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2)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2.出国人员

(1)护照;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均为出国人员,涉外离婚登记程序、手续如何办理?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申请结婚当事人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对于涉外婚姻办理,出国未定居人员婚姻关系该如何处理?出国未定居人员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深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历史原因,自两岸开展旅游、经贸合作后,有关婚姻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种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婚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政府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不以重婚对待,采取当事人不告诉不主动干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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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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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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