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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财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此文章帮助了142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的参考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二、财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以下原则解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尊重无过错一方,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按照情况予以照顾。

一般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可以把夫妻感情破裂作为一个重要的离婚条件。在处理离婚后的共同财产问题是,会单独划开属于个人财产的那部分归个人所有,属于共同财产的那部分共同分配。分配同时会照顾到无过错一方,或者弱势一方。当然在具体的婚姻财产问题上,不同的情况解决办法不一样。如果您有这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律师来了解和办理,这样省时省力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该得的那部分财产不受侵犯。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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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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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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