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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指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005人  作者:贵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指什么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中。

具体分为六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6、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贵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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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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