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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离婚时债务由谁清偿呢?

此文章帮助了51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不论是由谁借的或者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处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还包括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时因履行法定赡养抚养义务所欠的债务。此时根据夫妻之间财产分配形式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之间实行共同财产制;第二种是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两种情况。

(一)夫妻之间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此时应当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够偿还的,应当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此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决定。

(二)夫妻之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此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归于双方各自所有,应当由双方根据各自从该共同债务中的受益程度以及各自的财产情况等综合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二、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任何一方因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物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债务、附随在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等等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

此时原则上应当是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不得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是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偿还了个人债务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规定,请求对方偿还。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注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在第三人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夫妻各自所有的,就用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仍然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清偿。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债务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从而影响一方最终分得的财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对待。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离婚时债务由谁清偿”相关问题的解答。现实生活中关于离婚时债务清偿的纠纷的确不少而且呈现债务性质多元化的趋势,在此建议当事人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针对疑难问题请教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以免给自己带来其他不必要的后续纠纷。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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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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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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