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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79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是财产如何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二)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三)照顾无过错方。

(四)方便生活的原则,如,一方有另外的房产,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将房产判给没有住房的一方。

虽然在分割财产时,都是基于平等公平的原则,实际上就具体操作而言,不同的财产有不同的分割方式,下列是对于一般形式财产的分割方式:

(一)实物分割。实物分割有一个前提,即不能影响其整体功能和使用价值,比如现金、货物等;

(二)价金分割。即将共同财产转化为价款,再将价款均等分割;

(三)价格补偿。这种方式适用于不能实行实物分割,而夫妻一方愿意取得的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作价,取得共有财产,而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比如,汽车、房屋等。

上文就是针对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的介绍,在实际操作上,财产分割会因具体情况的差异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如果遇到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咨询或者求助,毕竟他们的专业知识,能够保证很好地解决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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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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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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