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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所得费用划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80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军人军人所得费用为个人财产的情况

军人所得费用如何划分呢?军人所得费用为个人财产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军人的伤亡保险金;第二种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第三种是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与军人的身份密切相关,明显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不能转让,应当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当然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3、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发给患病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由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因为这些带病军人,既需要继续服用药品,又因失去了部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本人生活,所以,需要给予适当的医药补助和生活补助。这部分补助都被列为个人财产。

上述军人所得费用均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二、军人所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军人所得费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军人所得费用也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三、军人所得费用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也称为自主择业费既不完全是复员、转业军人的个人财产,也不完全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而这里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依照上述计算方法,复员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夫妻关系存续年限。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转业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转业,其原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复员费、转业费。

军人所得费用的划分直接关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从而影响离婚时一方所得财产的实际金额,因此现实中的当事人也越来越谨慎对待。以上关于“军人所得费用划分”、“军人所得费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问题的解答只针对了部分军人费用,现实中军人费用种类远不止此。基于财产划分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建议当事人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请教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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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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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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