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根据2001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遭遇家庭暴力后,首先要留下证据,家庭暴力如何取证?请看下面的程序:
(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四)可以先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作用有哪些?
(一)填补损害。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救济手段,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通过补偿损失,使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对与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旨在填补损害,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对精神损害之民事责任规定了两种方式,一为非财产责任,另一为财产责任,即支付赔偿金,论其本质,亦属损害赔偿,与财产之金钱损害赔偿并无不同,因而具有损害赔偿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即填补损害。
(二)精神慰抚。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虽亦采用财产损害方式,但精神损害赔偿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慰抚的性质。精神损害之抚慰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慰抚的双重功能:一是从经济上填补损害,二是抚慰受害方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痛苦。因为,对于精神损害而言,不能完全客观的以金钱计量和赔偿。所以给付慰抚金尽可能填补损害外,更主要的是慰抚被害人因精神损害所生之痛苦、失望、怨愤与不满。有加害人给付慰抚金使受害人获得心里上的慰籍,平息其怨愤、报复感情。
(三)制裁、预防违法行为。
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有学者认为抚慰金“确实含有惩罚之因素”,通过令侵权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侵权行为获益,而且对其侵权行为之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有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作用有哪些?”相关问题的解答。实际上,由于传统社会观念的影响,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许多受害妇女再遭受家庭暴力后都选择默默隐忍,直到家庭暴力的再度降临,这样做不仅纵容了另一方的违法行为,也会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在长期的心理压力下受到不良影响,建议您在受到家庭暴力违法侵害时最好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而不要让对方的侵害在您的默默忍受下更加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