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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结婚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无效婚姻?

此文章帮助了697人  作者:济南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件就是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消极条件就是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结婚。

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的消极条件包括: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中国的无效婚姻有两类,第一类是自始无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二类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指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结婚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无效婚姻问题的解答。关于结婚的条件,什么是旁系血亲可能有的人不大明白;关于无效婚姻的问题,因欺诈、乘人之危等情形而缔结的婚姻,该类婚姻能否请求撤销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婚姻的效力,专业性又都比较强,不明白的人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咨询和求助。

济南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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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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