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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一方隐瞒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225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如一方隐瞒怎么办?

解除婚姻关系后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首要步骤就是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但是出于各种原因,某些人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将共同财产归入私囊,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对于这种情况,被隐瞒的一方必要要承担不利后果,承受原本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阐述,大家应该对“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瞒怎么办”有了大体上的初步认识,但是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比较复杂,当前大部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的隐匿财产行为手段多样化且不易察觉。因此,如果涉及到以上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经过律师的专业诊断后再进行处理。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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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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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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