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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怎么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67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双方怎么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的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确实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双方也已经对其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同时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二、登记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登记离婚,以及在办理登记离婚时的注意事项的简单介绍。夫妻双方除了可以依照行政程序,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还可以选择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就是单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选择何种离婚方式需要视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离婚方式,会给夫妻带来不同的离婚后果。因此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寻求律师的帮助,请律师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为其办理离婚的有关事项。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补办结婚登记时,在申请书上要填写一个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起始时间,这个时间点非常的重要,它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而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会直接影响到您们二人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为避免日后纠纷请谨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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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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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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