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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分到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时补偿款怎么分?

此文章帮助了94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分类

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类,在这两种补偿方式中,房屋的价值通过补偿的方式得以转化。房屋拆迁的补偿主要是针对以下两类型:

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

2、公房拆迁中,有权分得拆迁款的是房屋的承租人及同住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同住人:

(1)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2)无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

(3)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苦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的,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牵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以上内容的阐述,我们把房屋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由于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如果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子女,如果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就无权分得补偿款。

2、公有住房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房屋拆迁补偿款只是房屋拆迁过程中各类补偿款中的一项内容,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补偿,例如:临时安家补助费、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等一些其他方面的费用,这些费用应该如何分配呢?由于其内容比较复杂,本文将不再逐一介绍,如果您想了解的更多更详细一些,还是请您咨询一下相关的婚姻律师,这样会更清楚明白一些。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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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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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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