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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怎么解除,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分割同居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166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同居关系怎么解除?

同居可以分为两种:(一)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一)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属于重婚。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

重婚是违法的,对于重婚,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这样的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 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同居。

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提起解除同居关系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如何分割同居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我国法律还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据此,同居财产分割应该依按份共有分割。

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我国法律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如何分割同居财产问题的解答。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种类比较复杂,不同情况解除方法不同。关于如何分割同居财产,如何在分割时多分等是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建议不明白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咨询和求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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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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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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