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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贷款房怎么分,夫妻离婚贷款房归谁?

此文章帮助了299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夫妻离婚贷款房怎么分的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离婚贷款房归谁?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确定贷款买的房处于什么状态。

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

对于这种情形的房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相关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按揭房属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记一方,需要补偿婚后一起还贷的另一方,这对另一方是一种保护补偿措施。如,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向专业的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再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虽然保护了双方的利益,维护了公平,但是还是会让夫妻双方陷入不满。未得到房子的另一方更是心有不甘。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协商道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变更房产登记,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二、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即双方在热恋时选择贷款购房结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房产登记最好登记上男女双方的名字。

三、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贷款房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比如一方需要抚养子女的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上文就是关于离婚贷款房产问题怎么处理的介绍,从中我们不难得知,离婚时,要处理贷款房产,要针对房产的具体状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您对此还有疑惑,您可以向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咨询,他们的专业知识能最大程度地帮助您,确保您在财产分割时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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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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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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