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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什么,特征有哪些,夫妻财产是否为共同共有

此文章帮助了68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特征有哪些?

(一)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共同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

(二)共同共有具有如下特征:

1、共同共有以基础关系的存在为必要

共同共有的发生基于数人之间的共有关系,该共有关系即为构成共同共有之基础的法律关系,该关系可能产生于法律之规定如夫妻关系,也可能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合伙关系,还可能基于单方行为如遗嘱。

2、共有方式为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人之间是对共有物不分份额地共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于共有物之上不存在份额的界分。

3、一物一权原则的贯彻

共有物之上仍然适用一物一权原则,即当共同共有物为数个时,并不于整体之上成立唯一一个共有权,而是在各个能够分离的单个物之上各自成立一个共有权。

4、共有人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各个共有人彼此所受限制较按份共有多,但是其各自对共有物所享有的仍然是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即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所有权并没有质的改变,而仅仅是量的约束。而由于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此各共有人之间并不能比较出持份大小,也就不能够依份额将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权利义务划分伯仲,基于公平原则,各共有人对内就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外则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财产是否为共同共有?

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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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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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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