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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应符合哪些条件,起诉离婚如何进行举证

此文章帮助了45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起诉离婚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它证明等。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到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最好委托律师)。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的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起诉离婚如何进行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向本院提供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意见的证据材料等。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l、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等。

结婚证如丢失应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夫妻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 (如丢失应提供给予其办理身份证派出所的证明)。

户口证明 (应提供户口薄,如丢失应提供派出所户藉证明)。

2、子女情况的证明子女的自然情况,若为养子女、继子女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或加以说明;请求由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者劳动收入的证明等。

3、财产情况的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情况证明 ;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房及性质(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明,如系私房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如系公房应提供承租使用权证或者借用他人住房的证据。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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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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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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