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其他婚姻问题  >  收养  >  办理收养手续需什么材料,办理收养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办理收养手续需什么材料,办理收养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51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收养手续都需什么材料,办理收养所需的手续有哪些?因收养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手续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7、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情况证明;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三、收养社会弃婴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二张。

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当地的专业婚姻律师,律师会用专业的实务能力,给您最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收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它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养行为生效,便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收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如何领养孩子,领养孩子的条件,收养登记手续,收养法解释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