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涉外婚姻  >  涉外协议离婚  >  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3、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一)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二)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三)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四)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以上就是对“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以及“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程序”的解答。涉外离婚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的证明材料比较多,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希望您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一次性妥善解决问题,以免离婚后再因为财产或其它问题处理不当造成二次纠纷。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历史原因,自两岸开展旅游、经贸合作后,有关婚姻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种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婚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政府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不以重婚对待,采取当事人不告诉不主动干预的做法。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涉外协议离婚、涉外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