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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此文章帮助了52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如:

(一)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二)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三)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四)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意见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二、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一)首先,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二)其次,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三)最后,双方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以上就是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实践中,离婚后的债务承担对于每一方都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人离婚以后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个人的生活质量,谁都不想离婚以后还背负着一大笔债务。因此,要认清是否是共同债务以及了解处理方法。如果还有相关的任何问题,建议直接向律师求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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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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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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