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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要哪些条件,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107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登记要哪些条件

(一)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意思就是,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债务处理。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或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机关。

(二)离婚登记有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合法。离婚协议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要注重离婚协议内容,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能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

(三)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登记要哪些条件以及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实践中,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到后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还是闹上法庭。其实,在协议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因此,建议在协议离婚时,委托律师为您起草离婚协议书,这样能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到哪起诉离婚?一般是去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这个住所地法院,首先指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对方目前的住址不一样,且对方已经在目前这个住址连续住了1年以上,目前的这个住址就是法律上讲的经常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您就要到这个住址的法院去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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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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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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