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遭遇家庭暴力后,当事人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不是长久之计,可以起诉离婚,离婚后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事态严重,建议寻求派出所或者街道居委会的帮助,以免遭受严重的是人身损害。
二、家庭暴力该如何取证
1、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2、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3、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其次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再次还可以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或咨询律师,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