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应满足什么条件
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
4、债务处理。
协议离婚的管辖机关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
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管辖机关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涉外协议离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管辖机关为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协议离婚如何进行登记
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必须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双方或一方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