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离婚赔偿  >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68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而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时该受害方可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对于完善我国《婚姻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切实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打击制裁一切危害良性婚姻家庭关系的过错行为,倡导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一项新的制度的发展在实践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实中,人们对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认识还相当不够,司法宣传的力度仍不够大,这些都制约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践行。该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在实践中经受更多的考验。相信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强化,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能够朝向更加合法合情的方向迈进。

二、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一)在涉及财产问题处理时,有一项制度与经济补偿十分相似,即损害赔偿,二者都发生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一方向另一方的单向给予,大部分以货币为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都起着保护弱者的功能,但二者在适用情形和构成要件上却是迥然相异,切不可混淆。

(二)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区别在于:

1、适用范围上,损害赔偿不受限制,经济补偿只能适用于约定分别财产制。

2、适用条件上,损害赔偿要求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存在,且行为人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经济补偿则是以对家事劳动的贡献为实质条件,干问过错也不涉及违法行为。

3、权利范围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一般只限于物质性利益的补偿。

以上就是有关什么是离婚时的损害赔偿以及离婚时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现实生活中,正确区分损害赔偿以及经济补偿有重要的意义,确定好自己所属情况之后再对症下药。建议大家出现有关纠纷时寻求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离婚赔偿相关咨询

离婚赔偿相关资讯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赔偿相关文书

离婚赔偿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赔偿、离婚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过错方财产分割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