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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债务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8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双方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因为很多当事人没有把户口本的中婚姻状况一栏里本次结婚前的“未婚”或“离异”状态改为“已婚”,导致民政机关不予受理,所以需要提前去公安机关做变更。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注意不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提前签字,要在现场签字并摁手印;

4、双方各自的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完成时,民政机关会发给离婚证以证明本人的婚姻状况。

二、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经常会出现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突然冒出个债权人将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债务的情况,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协议离婚时私自对外欠债的一方故意隐瞒债务;

2、私自欠债的一方在协议离婚时确实已经把欠债的事忘记;

3、为了逃避债务,二人假离婚,把夫妻共同财产通过离婚的方式转移。

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法院一般会按如下原则处理:

1、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即除非能证明该债务产生时,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与债务人的配偶无关。否则,即便协议离婚也会判决由双方负连带责任;

2、审查债务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原则。即如果该债务为一方私自对外所负,且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则在清偿债务后可以按离婚协议追究另一方的责任,要求私自欠债方予以赔偿。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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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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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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