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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保险问题,离婚时所购保险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6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时所购保险如何处理

一般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依据《保险法》和《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之中,夫妻之间在婚姻中涉及众多保险,当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离婚保险问题如何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此时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后,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归于消灭,对于保险的处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在离婚时选择退保,所得的现金夫妻双方应对半分割;

2、如果投保时间短,退保不划算,可考虑转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转让给其中一方,并且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修改手续,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也可协商将保单转让给第三方,所得的价款双方均分。

3、保单转让后,还应及时办理保单的受益人变更手续。若子女尚未成年,在将子女列为惟一受益人后,还需指定可信赖的监护人,以确保子女日后的权益受到保护。

4、车险需要过户。离婚时,若私家车分到了一方名下,但私家车投保单上写的却是另一方的名字。需及时办理保单过户手续,否则一旦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上所说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而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及福利等。对于某些群体,比如股东、企业高管,除了工资收入外,还会有相当可观的股权分红、期权奖励,这些共同构成了他或她的总收入。而以上所述应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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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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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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