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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以一方名义借债如何认定,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69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以一方名义借债如何认定?

离婚时应当如何定性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以下情形视为一方个人债务:

1、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

1、离婚时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所债务。

(2)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

(3)约定分别财产制并且债权人知道的情形下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4)婚后所负,但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共同债务包括:

(1)婚后所负债务,且不属于上述作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2)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3、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问题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证据往往是借条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而债权人提供的借条往往实际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夫妻发生矛盾后形成的。对于债权人未到庭,对方有疑问、不认可的债务,应立即展开实地调查,法庭工作人员到债权人家去详细了解情况。

一般夫妻因债务出现纠纷,虚假债务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您也遇到了这种问题,建议您最好是请个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协助您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错过最佳时间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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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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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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