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车辆修理后,车辆所有人往往会提出赔偿车辆减值损失的请求,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二、交通事故车损鉴定应注意哪些
1、拍照要全面。拍照是存档和以备查阅的要求。照片应从各个角度反映事故车辆受损部位的损坏情况,即照片与现场勘验记录相符合。更换零部件的损坏情况、维修部位的变形程度及变形面积大小都应体现在照片上。
照片分为整体照和局部照,整体照片反映事故车辆受损的外观表形象,局部照片是对某个零部件受损程度的单独显示。但是无论是整体照还是局部照,都要有该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受损部位不明显的,用手或者其他工具指示受损的部位或做标记进行局部拍照,如发动机气缸盖出现裂纹、缸体破裂、车架变形和其他用整体照片反映不出受损情况的部位或部件等。
2、填写现场勘验记录表全面。现场勘验记录表是我们对有关当事人出具的进行维修车辆、拆解检验的凭据,除了应该书写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外,还要做到确定事故车辆更换配件项目、维修项目和维修工时费整个过程的全面性。应记录车型、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登记日期等项目。
轻微事故,应当场确定更换项目、维修项目和维修工时费;较大的事故,经分析确认可能存在隐损部位的,应该对可能的损坏部件注明“其他待查”或者“××待查”字样,并告知有关当事人在自己确定的修理厂家拆解后还要进行二次定损,并及时通知认定单位进行二次定损,但维修工时费应当场确定。拆解后,把待查的项目和其他没有记录的项目鉴别好坏,确定其更换或者维修。但是无论是更换项目还是维修项目都不能有遗漏,以免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