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意外险理赔需哪些材料
交通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的材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
6、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 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 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9、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
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6、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x 线片、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纪录正本、结算明细表、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其它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战争、军事行动等期间造成的交通意外伤害是不在保险责任之列的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会列明免责条款,通常战争、军事行动、武装暴动等因素造成的交通意外伤害,是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正常情况下,所突发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赔付的。例如,在近期发生的高铁追尾事故中,如果在出行前购买了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在这次事故中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关赔付。因此,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时,要清楚自己出行可能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尽量避开战争、军事等范围。
2、交通工具一般为飞机、火车、营运汽车等
保险公司会对交通工具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解释,一般承保的是飞机、火车、营运汽车等。有的也承保自驾车,但是像摩托车、电动车等都不在承保范围,出行时要注意选择交通工具,避免乘坐非正规的汽车以及安全性较低的交通工具。
3、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和受伤为责任免除事项
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是属于意外险范畴的,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非预期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的客观事件所造成的伤害。因此,在购买保险之前已经存在的一些疾病或伤害是不在承保范围的,这里所指的意外伤害是在购买保险之后,乘坐交通工具时造成的意外伤害。
4、有的保险公司将双脚踏上交通工具之前和一脚离开交通工具之后列入免责条款
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乘坐交通工具时遇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的给付行为。所谓乘坐交通工具,保险公司会对其具体界定。有的公司会将双脚踏上交通工具之前和一脚离开交通工具之后列入免责条款。用户在投保时要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