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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未过户发生事故谁赔偿,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项目

此文章帮助了294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卖车未过户发生事故谁赔偿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车辆买卖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2、另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未履行过户登记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

3、事故发生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

据此,卖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为此,这里特别提醒每一位车主,最好不要向他人出借您的车辆,尤其当您出售自己的车辆时,无论买方是谁,千万别忘了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免留下后患,给自己或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二、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在调解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任何以欺诈、胁迫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无效。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该调解协议对当事人都具有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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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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