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是多久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 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请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收费是以双方协商为准的,但这并非是说代理费收取没有标准。各地均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作为双方签订代理合同时代理费收取的参考。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是根据涉案标的额及案件复杂程度按比例进行收取,一般是按照所请求赔偿数额的5%左右收费,但具体还需要协商决定,可根据当地司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与律师协商代理费。
以下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作为原告代理人收费方式:
1、 普通收费:
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一个阶段)
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
1万—10万元(含10万元):5%——4%,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4%——3%,
50万元以上:3%——2%
2、 风险收费:先收取2500-5000的基本费用,然后按通过律师服务得到的实际赔偿额的10-30%收取律师费。
具体收取方式具体商定。 对于争议不大的,建议按第1项方式;对于有争议的,可以按第2项方式,不成功执行赔偿额不收取风险律师费;以最大化地维护您的权益。
(二)作为被告代理人(车主或司机或挂靠单位)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
一件2500---5000元
2、风险收费:
先收1500元基本费,然后按比诉讼金额减少的金额的10%-30%计算。
(三)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收费方式:
一件2500-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