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到要赔偿的时候常会发生对方不同意赔偿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受害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以先协商,或是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但是起诉需要准备证据材料,本文为您介绍的便是对方不赔偿如何应对,以及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问题。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方不赔偿的,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起诉要求赔偿。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
5、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以上便是关于“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对于证据的收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因为如果您不知晓法律也不委托专业律师指导您如何收集这些证据,那与住院有关的费用将很难获得全额赔偿。伤者出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如果您不知晓法律也不委托专业律师,申请鉴定时鉴定项目不全,那您的赔偿数额很难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