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时间怎么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此还是有着争议,因此建议当事人尽快起诉,这样才能保证不过诉讼时效,当然你要起诉就要准备与交通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了,但是具体是什么材料呢?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间怎么计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没有争议,都清楚涉及人身损害适用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涉及财产损害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但是,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争议还是比较大的,法官们的观点和做法很不一致,主要有:事故发生之日、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或调解终结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因此建议尽快起诉。
二、交通事故起诉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其实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是比较简单的,诉请一般都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的,如医疗费有医疗票据,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却需要很多诉讼技巧,如诉讼法院的选择,起诉状的书写,要求赔偿项目的确定,有些可以要求的你不知道就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了,但是如果你诉前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了专业的律师进行了分析,或是直接委托了专业的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可以避免这种的情况出现,以便争取到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