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所能要求的项目也有所不同,那么交通事故具体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当事人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证明?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伤残赔偿金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交通费
8、死亡赔偿金
9、丧葬费
10、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一)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加盖医院章的用药清单。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或者医生出具的意见。
(二)误工日期证明及误工费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如果能证明持续误工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或没有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四)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五)伤残评定赔偿证据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主张城镇标准的,应提交在事故发生前在城镇连续居住、生活一年的证据,包括暂住证、居委会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六)残疾赔偿金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七)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配置国产普及型器具标准计算。残具包括假肢或手摇三轮车。轮椅。助听器。拐杖。盲杖等器具以补偿丧失的功能。残疾器具是为了补偿残疾的功能及弥补丧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为了使用是残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一是部分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等)应全额赔偿。
赔偿残疾用具费应有残具购置发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国产普及型的证明及事故伤残评定书。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九)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十)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十一)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十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身份证、营业执照。
(十三)提起诉讼证据
1、道路。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或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3、根据诉讼请求事项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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