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分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三种形式。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
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对于如何确定精神损失赔偿数额,应以交通事故因侵权人过错造成的后果为标准:
1、致受害人伤残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按其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标准的50%计赔。
2、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死亡补偿费规定标准的50%计赔。
3、致受害人流产和致受害人的特定纪念物品灭失或者毁损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以按因流产的实际费用和特定纪念物品的实际价值适当计赔。
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方式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以上就是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方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现在许多受害人在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都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且有些受害人或其亲属陷入“提的越多赔偿越多”的误区。但是其实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都有一定内部标准,这样的请求基本上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我们建议您向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一下,了解清楚如何提出诉讼请求、怎样确定赔偿数额、需要收集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