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理赔应当具备的材料
(一)办理车损、物损案件须提供的索赔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正本;
3、赔款收据;
4、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
(2)简易事故处理书;
(3)公安部门证明;
(4)自行协议书
(5)其他证明;
6、估损单;
7、修理清单;
8、车辆修理发票;
9、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A、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B、拖车或吊车票据;
10、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A、财产估损单B、财产损失清单(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或工程预算等)C、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二)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的索赔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款收据;
2、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3、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
(2)简易事故处理书或者其他证明。
二、车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 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 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 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车险理赔应当具备的材料,车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进行车险理赔是车主弥补交通事故损失的重要方式,但是保险公司不可能自主、自觉的拿钱出来赔偿,倒是会想尽办法,在法律规定的底线内减少赔偿数额。如果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赔,最后很有可能拿不到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您最好向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的流程、注意事项等。